金宏气体(688106):金宏气体: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云开注册平台
云开发登录注册云开发登录注册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宏气体”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金宏气体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 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 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 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 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 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保荐机构已与金宏气体签订《保 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 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 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 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 了解金宏气体业务情况,对金宏 气体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 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 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 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024年度金宏气体在持续督导期 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需保荐机构 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 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 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 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 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 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金宏气体及其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 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 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 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 为规范等
保荐机构督促金宏气体依照相关 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 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督导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行 为规范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 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 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 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保荐机构对金宏气体的内控制度 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 查,金宏气体的内控制度符合相 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 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 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 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 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保荐机构督促金宏气体严格执行 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 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 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 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 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 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 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 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 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告
保荐机构对金宏气体的信息披露 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 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 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 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2024年度,金宏气体及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报告
2024年度,金宏气体及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 诺的情况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 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 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 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 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2024年度,经保荐机构核查,不 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告的情况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 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 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 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 (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 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 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 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 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自知 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 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 查:(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 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二)违规为 他人提供担保;(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四)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套期保值业务等; (五)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审批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六)业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 润比上年同期下降 50%以上;(七)上海证券 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持续关 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募 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投资项目的 实施等承诺事项
近年来国内主要气体企业纷纷加大新产品的研发力度,下游集成电路、液晶面板、LED、光纤通信、光伏等行业技术快速迭代,也对公司的技术研发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长期聚焦于特种气体的研发,该领域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国内高端特种气体市场一直被几家外资气体巨头公司所占据。若公司未来研发方向出现失误、技术人才储备不足或流失、新产品研发进度低于预期,无法快速、及时推出满足客户及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导致公司市场竞争中处于落后地位,将对公司市场份额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主要面向华东区域。由于外资气体巨头布局较早,该区域气制气成本、配送能力等方面的竞争。林德集团、液化空气集团、空气化工集团、酸素控股等几大外资气体巨头市场份额占比相对较高。
与外资气体巨头相比,公司目前的业务规模相对较小,市场占有率相对较低。如果公司不能进一步开拓客户、丰富气体产品种类、完善配送能力、提高自身综合竞争能力,公司的行业地位、市场份额、经营业绩可能面临下降的风险。
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以液氨、液氧、液氮、液氩为代表的气体原材料及工业企业尾气等。报告期内,直接材料成本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不含运费)的比例在 66%左右,原材料价格变动对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影响较大。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受市场供需关系影响存在一定波动。
未来,若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且公司未能通过有效的措施合理控制生产成本,或未能将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影响有效传导至下游客户,将对公司产品毛利率及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伴随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收购及新设公司数量逐渐增多。公司制定了《子公司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统一管控子公司日常经营、财务核算等工作。
未来,若公司管理水平不能适应业务规模的快速扩张或相关管理制度未能在子公司得到有效执行,则公司将面临因规模扩张带来的管理风险和内控风险。
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集成电路、液晶面板、LED、光纤通信、光伏、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新兴行业企业和高科技企业。这些企业的生产过程较为精细复杂,气体作为重要原材料对其产品质量有较大影响。集成电路厂商对电子气体质量稳定性要求尤为严格:在集成电路制造工艺中,电子气体产品一旦通过验证,其纯度和质量要求即被锁定,此后电子气体纯度和质量的任何变化均可能导致集成电路厂商的生产发生意外情况。
未来,若因公司气体产品的质量问题造成客户的损失,公司可能面临赔偿的风险;产品质量问题也将影响客户对公司的信赖,从而对公司的业务拓展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工业气体产品大多为危险化学品,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提纯、检测和运输制定了相关规定,并通过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运输管理等相关部门进行监管管理。
如果公司在生产、储存、提纯、检测和运输等环节管控不严,或安全生产制度未能得到有效执行,则公司将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进而影响生产的稳定,并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随着收入规模的增长,公司应收账款规模不断增加。近三年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净额分别为 32,904.43万元、39,099.47万元和 37,978.77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6.40%、15.97%和 16.79%。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龄主要系一年以内,未发生大额坏账损失。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未来若出现大额呆账、坏账,或由于客户付款周期延长而带来资金成本的增加,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近三年,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9,833.66万元、14,533.96万元和15,454.74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4.90%、5.94%和 6.83%。公司主要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销售订单和对客户订单的预估情况制定生产计划,存货周转率水平较高、库龄较短,存货跌价风险较小。
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若公司不能继续加强生产计划管理和库存管理,使得存货跌价风险提高,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商誉的账面价值为 29,771.79万元,为公司收购长沙曼德、上海申南、海宁立申等企业合并成本超过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2024年,公司已根据商誉减值测试结果计提了部分减值,未来,若因宏观经济环境波动、国家产业政策调整、下游市场需求下降、子公司经营管理出现重大失误等因素,导致该等被收购企业经营业绩仍不达预期,则上述收购所形成的商誉存在进一步的减值风险,从而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客户关系类无形资产的账面净值为 11,962.85万元,系公司收购长沙曼德、上海申南、海宁立申等企业所确认的客户关系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前述客户关系价值应当在其预计的受益期内分期摊销,并影响公司未来年度利润水平。
2024年,公司已根据资产减值测试结果计提了部分减值,未来在摊销期满前,若该等被并购企业主要客户订单发生大幅下滑或与主要客户合作关系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则公司所确认的客户关系类无形资产将存在进一步减值的风险,从而可能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金宏气体及子公司长沙曼德为高新技术企业,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若未来本公司及子公司未能持续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则企业所得税税率将提高,从而影响公司未来盈利水平。
公司所处的华东区域,由于外资气体巨头布局较早云开注册平台,气体市场竞争较为激烈。主要体现在产品品种的丰富程度、品牌影响力、成本优势、配送能力和企业规模等方面的竞争。在电子气体领域,林德集团、液化空气、空气化工、大阳日酸等几大外资气体巨头凭借先进的技术优势,已经占据了大部分的市场份额。
据预计,2024年国内电子特气市场规模将达到 230亿元,据此估算,公司电子特种气体在国内的市场占有率为 4.19%。如果公司不能进一步开拓客户、丰富气体品种、提高自身竞争能力,将对公司的业绩提升和持续增长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下游应用行业涵盖集成电路、液晶面板、LED、光纤通信、光伏、高端装备制造、医疗健康、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行业以及食品、化工、机械制造等传统行业,该等行业与宏观经济紧密相关。
若宏观经济环境出现波动、整体经济增速出现放缓,可能影响公司下业的景气程度,进而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122.5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36.12%,主要系(1)公司为应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积极开拓市场,销量持续快速增长,但市场竞争加剧,导致部分产品的售价及综合毛利率均有一定程度的下降;(2)经评估机构测算,本年度对部分收购事项确认的商誉及客户关系计提了减值;(3)公司进行逆势布局,持续增加资本性支出,加大研发投入力度。综合上述原因导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有所下滑。
15,561.3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45.70%,主要系本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同时非经常性损益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基本每股收益 0.42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35.38%,主要系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稀释每股收益 0.38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39.68%,主要系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下降以及 2023年 7月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32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45.76%,主要系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较上年同期下降所致。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气体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环保集约型综合气体供应商。经过 20余年的探索和发展,公司目前已建立了品类完备、布局合理、配送可靠的气体供应和服务网络,能够为客户提供特种气体、大宗气体和燃气三大类 100多个气体品种,形成了以下核心竞争优势:
在研发平台方面,公司拥有气体行业中唯一专注于电子气体研发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博士后工作站、CNAS认可实验室、江苏省特种气体工程中心、江苏省特种气体及吸附剂制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
在产品技术方面,公司依托科研平台自主研发和生产了超纯氨、高纯氧化亚氮、正硅酸乙酯、高纯氢、高纯二氧化碳、八氟环丁烷、六氟丁二烯、一氟甲烷、硅烷混合气等各类电子级超高纯气体,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品质和技术已达到替代进口的水平,能够满足国内相关产业需求。公司共取得各项专利 366项,其中发明专利 104项,主持或参与起草国家标准 32项。
在技术相关荣誉方面,公司先后被认定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江苏省创新型企业100强、江苏省科技创新发展优秀企业等。7N电子级超纯氨项目获得江苏省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扶持,先后荣获国家重点新产品、中国专利优秀奖、江苏省科学技术奖,被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评为“中国半导体创新产品和技术”,入选“国家火炬计划”等;集成电路用正硅酸乙酯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获得江苏省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扶持,被纳入“重点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产品”目录;电子级一氟甲烷、电子级六氟丁二烯和电子级八氟环丁烷等产品通过江苏省新产品新技术鉴定,被认定为产品技术处于国际先进水平。
在创新体系方面,公司通过技术创新的积累以及知识系统的搭建,形成了专业化水平较高的技术壁垒。公司以创新投入、运行和激励机制为重点,营造可持续发展的创新环境和研发氛围。通过制定产品开发战略、落实研发流程管理,在自主开发、自主创新的同时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快速实现科研成果的产业化。
在产品质量方面,公司生产的气体产品工艺稳定、检测方法先进,品质和稳定性与外资巨头水平相当,且具有明显的成本优势。随着集成电路、液晶面板、LED、光纤通信、光伏、医疗健康、新能源、航空航天等下业的快速发展,以及特种气体国产化政策的不断推进,未来公司特种气体在进口替代方面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
在产品品种方面,公司生产经营的气体涵盖特种气体、大宗气体和燃气三大品类百余种气体,气体产品品种丰富,供应方式灵活,可较好地满足新兴行业气体用户多样化的用气需求。
在客户服务方面,公司可根据客户不同阶段的用气需求,匹配与其相适应的气体品种、规格和使用量,规划相适应的供气模式,量身定制综合供气服务方案,减少客户的采购成本与流程,保障客户用气的稳定供应,提升客户的体验感和满意度。
在物流配送方面,公司拥有专业配送体系和工程技术团队,可为不同行业、不同发展阶段的客户运用深冷快线连续供气技术、高纯气体包装物处理技术和安全高效物流配送技术,提供全面、快速供气服务,并提供配套用气设施、气体管路的设计、建造、安装、运行服务及量身定制的物流支持。公司是国内率先推出小储槽供气(公司称为“深冷快线”)的气体公司,相较于传统供气模式,小储槽供气模式具有安装成本较低、储存容量更大、运输次数更少、无需气瓶搬运和设备管理等优势。
公司下游客户数量众多,结构层次稳定。凭借雄厚的技术实力、优异的产品质量等优势,公司获得众多新兴行业知名客户的广泛认可,在集成电路行业中有中芯国际、海力士、积塔、联芯集成、华润微电子、北方集成电路、矽品科技、华天科技等;在液晶面板行业中有京东方、天马微电子、厦门天马光电子、TCL华星等;在 LED行业中有聚灿光电、乾照光电、华灿光电、澳洋顺昌等;在光纤通信行业中有亨通集团、住友电工等;在光伏行业中有通威股份、天合光能、隆基股份等。与知名客户的合作保障公司业务的稳定性,也体现了公司优秀的品牌影响力。
除上述行业内知名企业外,公司还与电子半导体、节能环保、医疗健康、新能源、机械制造、化工、食品等行业的众多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这些客户单体的气体需求量较小,分布较为分散,公司凭借稳定的供应保障能力、快速响应的物流配送体系以及较强的本地化市场开拓能力,较好地满足了各类客户的需求。公司在各个行业聚集了大量的拥趸客户,保证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公司总部所在的长三角地区是我国综合实力最强的经济中心、战略新兴经济及先进制造业基地。《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提出要做大做强先进制造业、电子信息产业等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战略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现代生产性服务业和生物医药、新型材料等具有先导作用的新型产业。长三角地区汇聚了一批优质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可吸引大量优秀人才前来就业,为企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人才支持。
公司深耕长三角地区,是该地区重要的特种气体和大宗气体供应商。长三角地区拥有大量优质战略新兴产业企业客户,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长三角地区快速发展的新兴产业也对公司产品迭代、技术创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推动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保持行业竞争优势。
公司在深耕长三角的同时,通过新建和收购整合的方式在珠三角、京津、川渝等我国重要经济区域进行业务布局,有计划地向全国扩张及开拓,提高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
公司在我国气体行业内具有较高的市场地位、享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良好的品牌声誉。公司为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副理事长单位、江苏省气体工业协会副理事长单位;2013年“金宏”品牌被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为江苏省著名商标;2016年“金宏气体JINHONG GAS及图”注册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被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评为中国气体行业领军企业、中国气体行业知名品牌等荣誉;公司获批苏州市商标品牌战略推进计划项目立项,同时获评江苏省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国际知名品牌。
这些品牌荣誉标志着公司近年来实施的品牌战略取得了重大成果,也标志着公司特种气体等多产品及服务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和支持;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进一步提高公司品牌的知名度和市场认知度,使客户、企业与员工形成共同的理念和价值观,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2024年度,公司研发支出为 10,078.18万元,较 2023年度研发支出增长16.78%;研发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达到 3.99%,与 2023年度研发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相比,增加 0.43个百分点。
公司专业从事气体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一体化解决方案,目前已建立品类丰富、布局合理、配送可靠的气体供应和服务网络,能够为电子半导体、医疗健康、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等行业客户提供特种气体、大宗气体和燃气三大类百余种气体产品,是各行业重要战略合作伙伴。
2024年度,公司新申请发明专利 30项、实用新型专利 38项、授权发明专利 19项、实用新型专利 19项。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共取得各项专利366项,其中发明专利 104项。研发成果均归属于金宏气体,核心技术权属清晰。
公司主要在研项目进展顺利,技术水平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具体在研项目如下:
硅基前驱体是半导体薄膜 沉积工艺的主要原材料, 也可用于半导体外延生 长、蚀刻、离子注入掺杂 以及清洗等,是半导体制 造的核心材料之一。
高纯气体提纯设备及检测 方法的研发成果应用后, 可满足半导体、显示面板 等高端制造领域对痕量杂 质控制的严苛需求,推动 行业向更小制程迈进。
氧化亚氮主要应用于电子 工业与医学领域中,尤其 在电子工业中,电子级笑 气是半导体集成电路制造 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关键支 撑材料,随着我国电子行 业的不断发展,电子级笑 气更是现代光电子、微电 子、大型集成电路、光纤 制造领域必要的基础原 料。
氮化物半导体在高压、高 功率、光电子及高温器件 等领域的应用将不断拓 展,将带动电子特气需求 的持续增长,为电子特气 行业带来广阔的发展空 间。
高纯一氧化氮作为一种电 子气体,主要用于半导体 光电器件研制生产的介质 膜工艺,如在硅化膜形 成、氧化、化学气相沉积 等方面。
该技术在钢铁、化工等高 排放行业应用前景广阔, 可实现工业领域清洁能源 转化,形成高附加值产 品,既能降低碳排放强 度,又可创造新经济增长 点。
氢气作为一种清洁能源, 具有高能量密度和无碳排 放的特点,是理想的清洁 能源载体。在多个领域具
有广泛的应用前景,主要 包括能源、交通、工业、 农业和医学等方面。氢气 的应用将推动全产业链技 术迭代,助力高耗能行业 绿色转型与能源结构升 级。
氮气广泛应用于化工合 成、电子制造、食品保 鲜、医疗冷冻及新能源(等领域。随着绿色化 工、高端制造及医疗技术 进步,氮气需求持续增 长,尤其在节能环保工艺 升级及新材料研发推动 下,其高效制备与循环利 用技术将迎来更广阔市场 空间。
在半导体领域,可用于制 造先进的芯片,提高芯片 性能和集成度。在医疗领 域,能制备出更精准的放 射性药物用于疾病诊断与 治疗。另外,可用于同位 素标记追踪反应路径、研 究代谢途径等,研究物质 循环和污染物迁移。随着 相关技术不断进步,其市 场需求将持续增长,产业 规模也会不断扩大。
含氟电子特气主要应用于 半导体电子产品的制造过 程中,应用其在特定条件 下解离出的氟离子对不同 半导体硅材料薄膜进行选 择性刻蚀
混合气体是由两种及以上 气体组成的系统,其组分 比例按应用需求调控。通 过精准配比与动态控制, 已在新能源、医疗、半导 体等领域形成不可替代的 技术解决方案,持续赋能 多产业升级,应用广泛。
氢气充装是氢能储运的核 心环节,安装受力自动切 断装置至关重要。该装置
集成高精度传感器与智能 控制系统,实时监测管线 受力,异常时自动切断阀 门,保障充装安全。随着 氢能产业快速发展,此类 安全设备需求激增,技术 创新将持续推动其智能化 升级,为氢能规模化应用 提供关键安全保障。
氨气广泛地应用于电子、 化工、冶金、钢铁等工业 方面的研究和生产中。在 电子工业中,超纯氨是不 可缺少的原材料之一。它 主要用于集成电路制造、太阳能电池、化合物半导 体、液晶显示器和光导纤 维等领域。
冷凝液回收技术解决积液 造成的流动阻力增大问 题,该技术可及时排出冷 凝液,降低管道输送能耗 及运行成本,提升系统效 率,是实现节能的关键措 施之一,应用前景广泛。
大宗气体的应用前景广 阔,传统钢铁、化工需求 稳健,半导体、新能源行 业亦有需求,通过对大宗 气体纯化工艺的研究,实 现对现有装置的节能降耗 并提高产品质量与稳定 性。
氦气作为不可再生的战略 性资源,在半导体制造、 光纤拉制、医疗核磁共振 及航天低温燃料等领域需 求迫切,优化充装工艺可 有效降低杂质污染,保证 氦气品质。此外,该技术 还可延伸至其他高纯工业 气体的充装场景,助力高 端制造与科研领域的技术 突破。
液化气作为一种广泛使用 的能源,在居民生活、商 业餐饮和工业生产中发挥
着重要作用,研发高效、 可靠的安全装置及使用技 术,对于提高液化气瓶的 安全性、降低事故风险具 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0]941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年 6月 5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108.34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15.48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7,437.1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11,486.0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175,951.06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0年 6月 11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30Z0085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60,436.76万元,募集资金余额 15,526.97元,其中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的余额为9,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6,526.97万元。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319号核准,公司于 2023年 7月 17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016万股,每张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1,60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184.04万元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100,415.96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3年 7月 21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3]230Z0194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57,395.04万元,募集资金余额 44,796.57万元,其中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的余额为40,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4,796.57万元。
综上,金宏气体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情况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2024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股份减持情况如下: